释义 |
法律分析:在庭审中,控方证人的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否足以推翻被告人的辩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规定被告人有辩解权,控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罪行,否则被告人应当无罪。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证人的证言,应当真实,无偏颇,与案件有关,经过法庭质证,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被告人有辩解权。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有争议的,由法庭负责调查、审理。控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罪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第九条规定:“执业律师应当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依法代理,绝不向法院提供虚假证言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干扰司法公正。” 综上,庭审中控方证人的证言应当真实、无偏颇,与案件有关,并经过法庭质证。被告人有辩解权,控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罪行。如果控方证人的证言不足以推翻被告人的辩解,被告人应当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