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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分别由谁决定
释义
    回避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查、审判等活动。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一、刑事诉讼回避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刑事诉讼回避的规定及适用条件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回避是指与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关系的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
    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担任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影响公证处理案件的。
    三、发回重审多久到一审法院
    发回重审多久到一审法院根据情况而定:
    1、审结时限是三个月,裁定时限是三十日,如果决定发回重审的,由原法庭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1)、发回重审的条件如下:
    1、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
    (2)、发回重审的情形如下:
    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总而言之,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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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3: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