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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湖南 产假 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湖南的产假规定:职工的产假至多有158天,其中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为98天。如果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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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