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理赔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保险理赔程序按照以下步骤走: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2、保险人立案查勘; 3、审核证明和资料; 4、核定保险责任; 5、履行赔付义务。 一、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 (4)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 二、保险理赔程序怎么走 1、立案查勘;2、审核证明和资料;3、核定保险责任;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轿车保险理赔程序是什么 保险理赔程序有: 1、及时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 2、协助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勘查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等。 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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