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未婚可以办出生证明吗
释义
    未婚可以办出生证明。
    可以办理出生证明,不需要结婚证,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后,在生产医院办理的,只要父母身份证就能办理,一般在生完孩子出院前办理。
    无效婚姻: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现在登记结婚年龄:
    1、男性的结婚年龄不得低于二十二周岁;
    2、女性的结婚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
    结婚需要具备的法定条件是:
    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3、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4、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申请撤销婚姻具体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申请的,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属应撤销情形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2、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申请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综上所述,可以办理出生证明,不需要结婚证,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后,在生产医院办理的,只要父母身份证就能办理,一般在生完孩子出院前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9: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