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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概念
释义
    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一、过桥费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哪些
    过桥费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1.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2.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
    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间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
    1、第二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予网上公开:
    (一)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的;
    (二)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四)省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认为不适宜网上公开的其他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3、第六条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可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者摘要信息。
    4、第七条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时,应当隐去下列内容:
    (一)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信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以及被处罚人以外的自然人姓名;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
    (三)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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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4: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