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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
释义
    律师解析:
    姐姐们嫁出去了就不算家庭主要成员了。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共同生活,是指一定的时间共同居住,生活事务中相互扶助的行为。姐姐嫁出去了,不是共同生活了,自然就不算家庭主要成员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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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5: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