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比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不同之处 |
释义 |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区别在于权利和义务的对称性、奖惩的对称性、等候期与禁闭期以及行权价格与授予价格四个方面。限制性股票需要到解禁日才能转让。 法律分析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区别在于权利和义务的对称性、奖惩的对称性、等候期与禁闭期以及行权价格与授予价格四个方面。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都是上市公司对公司作出业绩的员工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但是限制性股票需要到解禁日才能转让。 一、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区别 (一)权利和义务的对称性是不同的。股票期权是一种典型的权利义务不对称的激励模式,它是由期权作为金融工具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 (二)奖惩的对称性是不同的。由于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激励与惩罚的对称性也不同。股票期权不是惩罚性的; (三)等候期、禁闭期等规定。股票期权授予后有一个等待期(一年以上),进入可行权期; (四)行权价格与授予价格之差。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是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时确定的价格。 二、限制性股票什么时候可以解售 限制性股票解禁日可以解售。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确定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上市公司采用其他方法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 结语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在权利和义务的对称性、奖惩的对称性、等候期与禁闭期以及行权价格与授予价格等方面存在差异。限制性股票需要等到解禁日才能转让。股票期权是一种权利义务不对称的激励模式,而限制性股票的奖惩机制也不同。此外,股票期权有等候期和禁闭期的规定,行权价格是由上市公司确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禁日是可以解售的,但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偿还债务。上市公司在授予限制性股票时需要确定授予价格,通常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并根据规定的定价依据和方式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六十八条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应当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降低收购价格; (二)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 (三)缩短收购期限; (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三十三条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二十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