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支票与期票的开票人不相同。一般转账支票和期票是由单位或者个人开出的记名支票,而银行和现金本票,通常是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开户银行申请,再由银行所开出的记名支票; 2、两种票据对应的到帐时间不相同,支票一般会在收到的当天就可以直接到自己的开户银行进帐,而期票则需要在票面上注明的日期当天或之后的时间,才可以进帐; 3、是否提现也有所不同。支票属于汇票的一种特例,通常可以到银行随时取出现金;而期票属于一种信用凭证,只有在其到期后,才可以对商品和货币进行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八十二条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