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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
释义
    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持被抵押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一方到场申请抵押登记的,必须持有对方授权委托文件。
    申请抵押登记除提交前款所列材料外还应分别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的证明;
    2、以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4、以承包方式取得的荒山、荒地、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该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5、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6、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其抵押借款行为依法应当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同一宗地多次抵押时,以收到抵押登记申请先后为序办理登记。
    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四、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和变更登记
    抵押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在抵押土地的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同时在抵押人土地使用证内进行记录,并向抵押权人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正式生效。
    土地使用权分割抵押的,由土地管理部门确定抵押土地的界线和面积。
    抵押期间,抵押合同发生变更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变更后十五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因处分抵押财产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被处分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财产处分后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处分抵押财产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转为国有土地的,按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抵押合同解除或终止,抵押权人应出具解除或终止抵押合同的证明文件,与《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一起交抵押人,抵押人自抵押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五、关于抵押登记收费
    办理抵押登记,申请人应向土地管理部门支付登记费用。抵押登记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
    我局1995年印发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134号)中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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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3: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