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平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南 |
释义 | 一、四平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3:00到17:00;冬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3:00到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二、四平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符合要求;申请登记的不动产属于本行政区域管辖范围。 三、四平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主债权合同 4.抵押合同 5.已存在的债权合同 四、四平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行政法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6号)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六条第一款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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