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流程是什么
 1、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1)评估;
 (2)抵押登记前期准备;
 (3)户经理陪同客户办理抵押登记;
 (4)客户经理陪同客户领取他项权证;
 (5)入库。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不能抵押登记的不动产包括什么
 不能作为抵押物的不动产包括:
 1、学校、医院、国家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寺院等公共福利事业的不动产;
 2、军队的房地产;
 3、产权关系不清的房地产;
 4、有产权纠纷的房地产;
 5、由国家计划即将拆迁的房地产;
 6、违章建筑,或未经国家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建筑物等;
 7、在未获全部共有人书面同意抵押之前的共有房地产;
 8、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农村集体土地;
 9、已作过抵押但未经前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地产也不能重复抵押;
 10、被法院或国家司法机关裁定予以冻结、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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