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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不破租赁如何理解?
释义
    

法律主观: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他人,买受人不得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否定此前的租赁关系。《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 租赁合同 的效力。”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但是这里指的租赁,是指有固定期限的租赁,比如在 租房合同 中约定了租期一年。假如是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就不同了,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三款规定:“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者腾让部分房屋。”此外,还有一些情况是对这一原则限制适用的,如房屋被抵押、被 法院 查封或属于破产财产等情况,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通过以上网小编为你总结的信息,你是不是对前面的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了。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你解决这一方面的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需要解决,欢迎上网咨询网。我们有专业的 律师在线 为你解答,欢迎你来咨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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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7: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