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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实践法律行为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实践法律行为,又称要物行为,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交付标的物始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民间保管、民间借贷、定金、质押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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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4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