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计入什么科目? |
释义 | 印花税按《企业会计准则》是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土地使用税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企业、事业、机关、军队等纳税人每半年缴纳一期,上半年在五月份缴纳,下半年在十一月份缴纳。个人每半年缴纳一期,上半年在四月份缴纳,下半年在十月份缴纳。经批准临时使用土地的纳税人,临时使用期内的土地使用税,应在批准用地时一次缴纳入库。 一、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谁?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二、哪些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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