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今年河北高考政策调整涉及多个方面,在考试模式上,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组成。考生报考类别方面,由以前的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体育文、体育理6类,改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在志愿填报方面,普通类考生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志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