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作品如何认定 |
释义 | 一、合作创作人之间有共同的思想情感表达方式,即共同创作该作品;二、合作创作人在创作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创作意图,各处的创作成果应当相互照应承接;三、合作创作人应完全完成合作创作各自承担的内容,即应尽到合作创作的义务和在创作过程中维护共同创作人的权利;四、不参加创作,只为创作人的合作提供物质条件、咨询、资料搜集、修改意见或抄写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