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 2.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3.革命残废军人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4.持婴儿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法律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第二十一条 由于承运人或旅客原因,旅客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第二十三条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第二十四条 旅客因病要求退票,需提供医疗单位的证明,始发地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要求退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