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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释义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那么安全生产的原则是什么呢?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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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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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1:5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