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流程及注意事项 |
释义 | 1,首先了解清楚房屋的地理位置、户型、面积、质量、构造、交通、周边环境、配套设施以及周边环境等,然后根据自己及家人的实际情况考虑清楚是否购买。之后要仔细考证开发商的信誉及实力,要开发商出具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的五证二书。 2、签合同时注意 签合同前(检查购房合同文本是否规范;要求开发商再次出示“五证二书”,避免后期发生质量问题的纠纷;再一次彻底全面的检查所购房屋质量,并确认好房屋的户型、面积等;仔细检查合同内容,明确有关事项的具体交接时间、交房标准、违约责任以及如何赔偿,重点是违约责任,如有异议,要求开发商修改;) 3、贷款时注意 提交的贷款资料要真实、详细,以免影响贷款流程,拖延贷款办理时间;贷款额度量力而行,对自己的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水平及还贷能力做出准确判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在自己经济收入承受范围内的贷款及还款方式。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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