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贪污的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较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