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得税前扣除的税金有哪些 |
释义 | 不得税前扣除的税金如下: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税金如下: 1、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需要在税金及附加进行核算的税费。 2、还有企业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3、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也是一种流转税,不在扣除之列。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税前不得扣除的税金主要包括: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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