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一户口上的非亲生兄妹,在解除法律拟制关系之后,也不能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才可以结婚。也就是说,同一户口上的非亲生兄妹,应当先解决两人的户口问题,除此之外,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结婚条件,如果是表兄弟姐妹,那是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也是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