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三孩子还能再生吗 |
释义 | 一、离婚有三孩子还能再生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搜索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按照前款规定对再婚生育二胎子女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二、再二、生育审批流程1、申请。2、受理。夫妻双方按要求填表,并请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将有关材料交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3、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婚育状况,并在审批表内签署意见,然后将所有材料报送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4、决定。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5、公示。经审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双方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将获准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孩次、合法生育时间和举报电话张榜公示。双方都有俩孩子结婚算超生吗如果是你们在组合之前就有孩子的话,按照规定不属于超生的,但是你在婚后又要的孩子,那么就是违反计划生育的。 二、超生三胎罚款规定 1、农村居民超三胎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2、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是如果生育时间上没有达到间隔时间头胎和三胎之间的时间间隔不满4年或者再生年龄女方年龄不满28周岁的,每提前一年将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40征收费用,以年为单位,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3、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4、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三、再婚夫妻有孩子还能收养吗 夫妻已有子女收养其他孩子是可以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显然,已有子女的夫妻对再收养子女是没有影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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