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开验资户。 3.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办理验资报告。 4.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5.办理刻章。 6.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IC卡。 7.进行税务登记证。 8.办理银行开基本户。 9.申请领购发票。 一、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二、公司注册流程什么? 1、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提交材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