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设立外商投资性公司 |
释义 |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其所称的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1.设立合资的投资性公司的申请书、项目建议书、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设立独资的投资性公司外国投资者签署的外资企业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原件); 2.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原件)、注册登记证明和法人代表证明; 3.外国投资者已在境内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和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投资方近三年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 5.母公司担保函(原件); 6.房屋租赁协议或购房合同、房地产权证;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9.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10.委托依法设立的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申请手续的,应出具由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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