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低价竞争是犯罪嘛 |
释义 | 低价竞争不一定违法,只有当经营者占有市场支配时,其没有正当理由,才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所称“正当理由”包括: (一)降价处置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的; (二)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 (三)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的; (四)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如果对方的降价行为行为不符合相关规章,便违反了《反价格垄断法》的规章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反价格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章,违反价格规章的,按照《反垄断法》相关规章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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