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
释义 |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构成: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给外国人的行为。 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物品罪构成? 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对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管理规定,非法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二、即构成过失损毁文物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过失损毁文物罪的要件有: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主观方面必须是过失。 三、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是如何构成的? 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的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 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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