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中的房子能卖吗 |
释义 | 房子被抵押了也可以进行买卖。具体如下: 1、买卖房屋应经过抵押权人同意的才可以,并且转让后的钱财要清偿债务; 2、受让人决定代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的也可以转让房屋。 一、抵押房产买卖流程如下: 1、选贷款机构; 2、写申请交材料; 3、初步审核; 4、评估; 5、审批贷款、签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 二、私有房屋抵押需提供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和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房屋须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原件; 4、抵押当事人对所抵押的房产价值无法协商一致时,应由房产评估机构确定,并提供评估报告。 综上所述,房子被抵押了也可以进行买卖,买卖房屋应经过抵押权人同意的才可以,并且转让后的钱财要清偿债务,受让人决定代为清偿债务,抵押权消灭的也可以转让房屋,私有房屋抵押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和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一、二手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二)交易双方夫妻二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三)与房屋产权所有人(包括住房共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交易合同原件3份;交易房屋的共有人未在房屋交易合同上签字的,需提供其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四)交易房屋的权属证书,即《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要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五)预付购房款票据、契税完税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六)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以所购住房或其他抵押物抵押的,还需要提供贷款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对交易房产或其他抵押物的评估报告原件3份。 (七)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抵押合同的通常条款不再包括抵押财产的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权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关于可抵押财产的不完全列举。新增列举“海域使权”;删除列举“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式取得的荒地等地承包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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