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划出方应缴纳增值税二、划出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不缴纳土地增值税。三、划入方的企业所得税及会计处理。四、划入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第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应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因此,政府通过行政指令性划拨不动产,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资产无偿划转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则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