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跳槽到新单位,社保基数如何算 |
释义 | 换单位后,新员工按照入职当月的工资总额作为社保基数,从入职第二年起,按照上一年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保基数。 从一个公司跳槽到另一个公司,社保接续的方法是: 一、应当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原单位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之下,你有两种方法解除合同:一是与原单位协商一致(建议首选);二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据相关规定,如果新员工进单位首月工作满全月的,月缴费基数按照首月全月的工资性收入核定。如果新员工进单位首月工作未满全月的,月缴费基数按其当月实际工资性收入核定,但次月起单位仍应按其全月的工资性收入核定缴费基数并进行调整。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首月也可以按照全月的工资性收入核定月缴费基数。 原单位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你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把应当给你本人的手续给你,其它的交给社会保险机构)。如果新单位在同一社保局缴纳社保,社保无需转移,新单位续缴自然会衔接;如果不再同一社保局,新单位对你办理社保登记之后,可由新单位缴纳保险的社保局发函原单位投保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跨省的要转移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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