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后又反悔如何处置?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后又反悔的,员工本人可以在用人单位做出同意决定前变更或撤回。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做出同意决定的,则不能再反悔,有证据证明是受欺诈、胁迫等而辞职的除外。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作出同意决定的,既发生法律效力,员工此时不能反悔,辞职申请无法收回。当然,也有例外情形,即和用人单位协商后,用人单位同意员工可以继续留下的除外。 二、个人提出离职的三种情况有哪些?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薪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薪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薪资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章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