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定额的废品损失计入什么科目 |
释义 | 超定额的废品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科目应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营业外支出”科目应无余额。 废品相关内容 废品损失核算: 为了核算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废品损失,可在"基本生产"账户下设置"废品损失"明细账户组织核算. 借方登记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贷方登记应从废品成本中扣除的回收废料的价值.该账户借贷双方上述内容相抵后的差额,即为企业的全部废品净损失. 其中对应由过失人负担的部分,则从其贷方转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借方,及时要求赔偿;其余废品净损失,应该全部归由本期完工的同种产品成本负担,列入"废品损失"项目. 即从"基本生产─废品损失"账户的贷方,转入"基本生产─××产品"账户的借方,结转后的"基本生产─废品损失"账户应无期末余额. 成本计算: 不可修复废品的成本计算方法,有两种: (1)按废品所耗实际费用计算法.将本期某种产品的各项生产费用在合格产品和废品之间进行分配,确定应由废品负担的各项生产费用. (2)按废品所耗定额费计算法,即根据各产品的废品数量及其各项生产费用定额计算出废品损失总额,再减去废品残值,即是该种产品的废品损失数额.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的第九条明确规定: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准则解释对此条款的说明是:“企业超定额的废品损失以及由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由于这些费用的发生无助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不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应计入当期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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