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资控股公司上市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现有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申请上市发行A股或B股,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上市与上市后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 2、申请上市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应为按规定和程序设立或改制的企业; 3、上市后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非上市外资股比例应不低于总股本的25%; 4、符合上市公司有关法规要求的其它条件。 而根据《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还应符合:申请上市前三年均已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按规定需由中方控股(包括相对控股)或对中方持股比例有特殊规定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继续保持中方控股地位或持股比例;对于外资比例则另要求为上市发行股票后,其外资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一、外资公司的五大类型 1、中外合作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契约式企业。合作各方的合作条件、收益分配、风险和亏损分担、投资回收和经营管理方式及合作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归属等,均在合同中约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最重要的区别是,合作各方的投资或合作条件可以不折算成股权或者虽折算成股权,但收益分配、风险承担、债务分担及企业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分配等,可完全不按或不完全按其投资的股权状况来决定。投资回收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也可与合资企业不同,有更大的灵活性。 2、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股权式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按注册资本投资比例(股权)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3、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企业。企业所获利润全部归外国投资者所有。 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者募集方式设立。 5、外商投资性公司 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外资公司注册要求 1、生产性企业 在上海市内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浦东新区内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贸易性企业 所得税率:市内25%;(2008年1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17%,营业税3-5%,上海市各地相同;注册资本相当于5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要求注册资本达到相当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 3、以生产经营为主或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元人民币; 4、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元人民币; 5、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1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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