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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交税几个点
释义
    一、房屋租赁交税几个点
    关于二手房营业税几个点的问题,我的回答是,二手房若是正常过户的话,按相关规定则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营业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营业税;
    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
    征收有两个条件: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由买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
    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5)测绘费:1.36元/平米,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一般说来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 已登记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人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权利人更名的;
    (二)地名更名的;
    (三)配偶之间房屋登记权利人变更的;
    (四)房屋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之间转换的;
    (五)因翻建、改建致使房屋状况发生改变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房屋设有他项权的,同时办理房屋他项权变更登记。
    二、扩展内容
    北京二手房营业税多少
    关于北京二手房营业税多少这个问题需要分为以下几点来告诉你:
    1.营业税(税率5.6%,卖方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刚刚发布了有关2015年二手房营业税的新政策: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
    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②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③本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同时废止。
    如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是否满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北京二手房营业税怎么算?
    ①增值税为全额征收,税额[200万/(1+5%]×。5、6%=10.67万。②契税为全额征收,由于是90平米以下,税率为1%,税额(200万-已征收的增值税)×1%=1、89万。③个税(200万-原价格-原来契税-200万×10%-贷款利息-此次增值税)×20%=1、54万。广州二手房营业税多少
    1.新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通知说,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3月3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其中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条件,由此前的购买5年以上(含5年),下调为购买2年以上(含2年)。2.二手房税费营业税5.65%契税1%-3%土地1%个税1%手续费6元/平米登记+图纸100元印花税0.25%3.提醒:各地的交易税费征收标准不同,具体政策按当地执行。以上是对广州二手房营业税政策有哪些内容问题的解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 已登记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人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权利人更名的;
    (二)地名更名的;
    (三)配偶之间房屋登记权利人变更的;
    (四)房屋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之间转换的;
    (五)因翻建、改建致使房屋状况发生改变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房屋设有他项权的,同时办理房屋他项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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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4: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