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税是承租人交还是出租人交 |
释义 | 土地使用税是由承租方交。如果持有土地的一方将土地出租,之后发生的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应当是承租方的,承租方是土地的实际使用人,要根据土地使用面积和当地执行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如果同一块土地由多人承租,则应当按照各自所占份额缴纳土地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但是如果出租方未交,那么承租方就有交税的义务。房屋税征收准则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屋原值一次减去10%到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屋出租的),以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到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房屋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屋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屋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4、房屋税应纳税额的计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量公式为; 5、以房屋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屋原值乘(1-10%或30%)乘税率; 6、以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屋租金收入乘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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