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夫妻一方死亡,如果配偶还健在,首先分割出夫妻共同房产的一半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同被继承人的其他财产一起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配偶、孩子、被继承人的父母共同继承,但是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则应按其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理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