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证合一概念中的五证是指哪些证件? |
释义 | 根据最新企业登记改革规定,已经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五证合一”。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新规整合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只需办理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满、变更登记或换发时,登记机关将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 按照最新企业登记改革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实行“五证合一”,具体指以下五证: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社会保险登记证; 5、统计登记证。 相关知识: 已“三证合一”企业是否需再跑“五证合一” 1、据了解,按国务院要求,自去年10月1日起,各地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五证合一”是在此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2、按《通知》要求,登记部门在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基础上,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3、办完“三证合一”还需不需要再跑一趟办“五证合一”?《通知》指出,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 4、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已“三证合一”企业不需再跑“五证合一” 结语 根据最新的企业登记改革规定,从10月1日起,五证合一将正式实施。这五证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根据相关通知,已经完成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无需再次办理五证合一。登记部门将直接核发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将相关信息公示和共享。只有在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换发营业执照时,登记机关才会发放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营业执照。因此,已经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再次办理五证合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证员 第二十四条 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 (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 (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证员 第十七条 公证员的数量根据公证业务需要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证机构的设置情况和公证业务的需要核定公证员配备方案,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证员 第二十二条 公证员应当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公证职责,保守执业秘密。 公证员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有权提出辞职、申诉或者控告;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或者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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