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房屋买卖公证需要以下手续:
 1.向公证机构申请房产公证;
 2.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所需要公证的文书以及缴纳税费的证明;
 3.公证机构审核提供的证明材料;
 4.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在一定期限内出具公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