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可以,因为不需要进行离婚。没有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结婚证,那么说明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婚姻关系的,不存在婚姻关系就没有离婚程序。双方只能算是同居的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