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要考察进入惩戒名单的原因。在养老服务市场,联合惩戒对象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之日起满2年,并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移出名单;在商务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重点关注名单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 法律依据:《商务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 第七条第四款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重点关注名单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 《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一条 联合惩戒对象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之日起满2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移出: (一)未再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按照要求履行相应义务、完成整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