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百分之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百分之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百分之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百分之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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