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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与劳动者签合同,公司不给合同
释义
    

法律主观:
    


    1、首先离开后可以象丰台的 劳动监察 部门进行投诉,监察部门会受理并建 立案 件记录; 2、有关凭据方面,录用的时候是否有入职资料(聘用信之类简单说明),另外就是 工资 凭条,如果没有工资凭条直接转到你的卡上,可以到相应银行打印有关公司发工资的转账记录,这些都是关键资料;其他工友的证明可以作为辅助,如果其他工友能提供书面证明这个就可以当做法律材料采信; 3、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仲裁部门都会本着协商的原则,劝你和公司进行和解,工资可以有部分进行双倍结算(有关 劳动合同 你要明白,如果公司愿意补签合同,这个法律部门处理时公司就可以不用给 双倍工资 了,闹僵了公司给你续签合同,慢慢吊着你更累,建议你可以申请补充一定月份的双倍工资),有关综合保险、或者是 社保 只要你有相应资格,和解时都可以补发。我们得出的知识就是解答签合同公司没有给我劳动合同的内容。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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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7: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