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法律的级别高于省部级的行政规章,有冲突肯定以法律为主。 通常效力级别从高到底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