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给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
释义 | 一、婚后父母给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1、婚后父母给的房子离婚可以协商分割,也有可能不需要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婚后父母给的房子,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分割。如果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个人名下,则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不用分割。 二、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购买的房屋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属于共同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2、不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对于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分割。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屋并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故此在离婚的时候,首先需要采取阅读现行法律规范等的原因,确定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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