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多年,有一个儿子被判给男方,现女方突然离世,女方遗产归谁继承 |
释义 | 一、女方生前留有遗嘱。 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遗产继承。对于遗嘱中没有涉及到的属于女方的遗产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女方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二、女方没有留下遗嘱。 女方所有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女方的所有继承人继承,当然不包括女方的前夫。 女方的继承人包括现配偶(如有)、子女、父母。(备注:女方和前夫生的儿子不因女方与前夫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发生改变)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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