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是在哪都能领结婚证。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1、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双方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双方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