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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处理医疗事故死亡的具体程序
释义
    医疗事故死亡的处理: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时,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处理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
    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死亡的处理:
    1、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
    2、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3、当事人可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死亡索赔的法律程序
    医疗事故死亡索赔的法律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家属需要收集与医疗事故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记录、诊断报告等。然后,他们需要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咨询律师以了解索赔的可行性和可能的赔偿额。接下来,律师将协助家属起草索赔申请书,并提交给相关的法院或保险机构。此后,家属可能需要参与调解或诉讼程序,与医疗机构或保险公司进行谈判,以争取合理的赔偿。最后,如果达成和解协议或法院判决有利于家属,他们将获得相应的赔偿款项。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情况和程序,因此家属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寻求专业法律建议,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医疗事故死亡的处理程序包括尸体妥善处理和死因鉴定,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解决。医疗事故死亡索赔的法律程序包括证据收集、法律援助、起草申请书、调解或诉讼谈判,最终争取合理赔偿。每个案件都独特,家属应寻求专业法律建议,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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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8: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