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相互保模式的重疾险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需注意风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合法合规、风险可控、诚信守信的原则,开展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业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相互保险组织是指由自愿参加的成员组成,共同为发生风险事故的成员提供互助金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相互保险组织应当依法取得设立许可,设立后,应当以合同方式与其成员建立合作关系,确定互助金的数额、支付方式和范围。” 因此,相互保模式的重疾险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相互保险组织的盈利模式与商业保险公司不同,存在更大的风险。同时,相互保险组织与其成员建立的合作关系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涉及到欺诈行为等问题。因此,在选择相互保模式的重疾险时,需谨慎评估风险和合作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