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相互保的重疾险可以作为家庭共同财产进行保障,但需注意以下几点:一、必须明确险种所属时间,是否为婚前或婚后购买;二、需明确投保人是否为共同财产所有人;三、在理赔时需明确受益人身份,分清主险和附加险的受益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合同中另有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性质应当经过交付、验收的,自交付、验收时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投保人可以将保险单上的受益人指定为其配偶、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也可以将受益人指定为其他财产权利人。 3.《民法典》第一千八百四十二条:共同财产所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权利,应当按照权利所占份额分担共同财产的费用、关于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作出决定,并按照权利所占份额享有共同财产的收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八百零一条:保险合同涉及的利益由被保险人或者其指定的受益人享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